关于转发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残疾人联合会:
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《关于开展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〔2015〕270号)转发给你们。请结合当地实际,认真做好2016年就业援助月活动。
一、活动时间安排
河北省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定于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2月15日。
二、加强组织领导
各市要认真贯彻人社部、残联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精神,突出活动主题、落实活动内容、实现工作目标。同时,要紧密结合当地就业援助的实际情况,研究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与方案,精心组织,科学谋划,要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专人负责,行政职能部门给与政策支持,就业服务工作机构和基层平台具体实施。根据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,提供多种有针对性的援助服务,努力让困难群众不为失业所扰,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。
三、加大宣传力度
各市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、报刊网络、宣传手册、主题日历等形式,创新使用微博、微信等新型媒介等载体,广泛开展政策宣传,通过街道(乡镇)和社区各类基层平台送政策到居民家中,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召开专场招聘会开展集中宣传,积极宣传最新的就业政策,为援助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。
四、做好活动总结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残疾人联合会要按照隶属关系,将活动情况及时汇总,于2016年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本部门援助月活动统计表,分别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残疾人联合会。
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:王琳
联系电话:0311- 88616117
电子邮箱:jyjsqc@163.com
省残疾人联合会联系人: 刘永政
联系电话:0311-89693655
电子邮箱:lyznncym@163.com
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
2016年1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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